敦倫盡分 閑邪存誠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
真為生死 發菩提心 以深信願 持佛名號

印光法師文鈔 增廣正編 卷一 (正編上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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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高邵麟居士書四

復高邵麟居士書四

接手書。知居士近來修持親切.自訟寡過.希聖希賢。非徒博一修行之虛名而已。欣喜無量。夫欲學佛祖了生死.須從慚愧懺悔止惡修善而來[慚愧懺悔止惡修善、即自訟寡過、克己復禮、若能自訟、自然寡過、寡過即克己之實行、既能克己、自然復禮矣、]。持齋警策.意甚真切。但須腳踏實地.儘力做去。否則便成妄語中妄語。知之匪艱.行之維艱。世間多少聰明人.皆以唯說不行.了此一生。徒入寶山.空手而歸。可痛惜哉.可痛惜哉。

若夫妄念滿腔.憧憧往來.朋從爾思。由未真提正念故也。倘正念真切.則朋從於專注一境之正念矣。所謂調御得法.即寇賊皆為赤子。調御失道.雖手足亦作怨家。在凡夫地.誰無煩惱。須於平時預先提防.自然遇境逢緣.不至卒發。縱發亦能頓起覺照.令其消滅。

起煩惱境.不一而足。舉其甚者.唯財色與橫逆數端而已。

若知無義之財.害甚毒蛇.則無臨財茍得之煩惱。與人方便。究竟總歸自己前程.則無窮急患難求救.由惜財而不肯之煩惱。

色則縱對如花如玉之貌.常存若姊若妹之心。縱是娼妓.亦作是想.生憐憫心.生度脫心。則無見美色而動欲之煩惱。夫婦相敬如賓.視妻妾為相濟繼祖之恩人.不敢當作彼此行樂之欲具。則無徇欲滅身.及妻不能育.子不成立之煩惱。

子女從小教訓.則無忤逆親心.敗壞門風之煩惱。

至於橫逆一端.須生憐憫心。憫彼無知.不與計校。又作自己前生曾惱害過彼.今因此故.遂還一宿債.生歡喜心。則無橫逆報復之煩惱。

然上來所說.乃俯順初機。若久修大士.能了我空。則無盡煩惱.悉化為大光明藏。譬如刀以磨利.金以煉純。蓮因淤泥滋培.方得清淨光潔。境無自性.損益在人。三業四儀[四儀即行住坐臥].常持顏淵之四勿。五戒十善.必效曾氏之三省。暗室雖無人見.而天地鬼神咸知。念始萌乎隱微.罪福判若天淵。若能如是修省.將見舉動皆善.惡無從生矣。此實正心誠意之宏規.切勿謂釋氏瑣屑.不若儒者之簡捷也。

若論念佛法門.唯以信願行三法為其宗要。三法具足.決定往生。若無真信切願.縱有真行.亦不能生。况悠悠泛泛者哉。蕅益所謂得生與否.全由信願之有無。品位高下.全由持名之深淺。乃三世不易之常談.三根普被之妙道也。宜通身靠倒.庶親證實益耳。信願行三.十要中皆悉詳示。而第一要.彌陀要解五重玄義中.第三明宗.發揮三法.最為精詳。其後節節段段.皆有指示.宜細參閱。此不備書。

至於念佛.心難歸一。當攝心切念.自能歸一。攝心之法.莫先於至誠懇切。心不至誠.欲攝莫由。既至誠已.猶未純一.當攝耳諦聽。無論出聲默念.皆須念從心起.聲從口出.音從耳入[默念雖不動口、然意地之中、亦仍有口念之相、]。心口念得清清楚楚.耳根聽得清清楚楚.如是攝心.妄念自息矣。

如或猶湧妄波.即用十念記數.則全心力量.施於一聲佛號。雖欲起妄.力不暇及。此攝心念佛之究竟妙法.在昔宏淨土者.尚未談及。以人根尚利.不須如此.便能歸一故耳。印光以心難制伏.方識此法之妙。蓋屢試屢驗.非率爾臆說。願與天下後世鈍根者共之.令萬修萬人去耳。

所謂十念記數者.當念佛時.從一句至十句.須念得分明.仍須記得分明。至十句已.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.不可二十三十。隨念隨記.不可掐珠.唯憑心記。若十句直記為難.或分為兩氣.則從一至五.從六至十。若又費力.當從一至三.從四至六.從七至十.作三氣念。念得清楚.記得清楚.聽得清楚.妄念無處著腳.一心不亂.久當自得耳。

須知此之十念.與晨朝十念.攝妄則同.用功大異。晨朝十念.儘一口氣為一念。不論佛數多少。此以一句佛為一念。彼唯晨朝十念則可.若二十三十.則傷氣成病。此則念一句佛.心知一句。念十句佛.心知十句。從一至十.從一至十.縱日念數萬.皆如是記。不但去妄.最能養神。隨快隨慢.了無滯礙。從朝至暮.無不相宜。較彼掐珠記數者.利益天殊。彼則身勞而神動.此則身逸而心安。但作事時.或難記數.則懇切直念。作事既了.仍復攝心記數。則憧憧往來者.朋從於專注一境之佛號中矣。

大勢至謂都攝六根.淨念相繼.得三摩地.斯為第一。利根則不須論。若吾輩之鈍根.捨此十念記數之法.欲都攝六根.淨念相繼.大難大難。又須知此攝心念佛之法.乃即淺即深.即小即大之不思議法。但當仰信佛言.切勿以己見不及.遂生疑惑.致多劫善根.由茲中喪.不能究竟親獲實益.為可哀也。

掐珠念佛.唯宜行住二時。若靜坐養神.由手動故.神不能安.久則受病。此十念記數.行住坐臥皆無不宜。臥時只宜默念.不可出聲。若出聲.一則不恭.二則傷氣.切記切記。

居士以年將半百.身繫樊籠.素未參尋知識。倘欲即生了脫.但當專主淨土一門。

金剛法華.且先置之度外。待淨土大通.一心已得後.再行研究不晚也。若此刻便即從事.恐智力不給.得彼失此。一法未精.二利咸失耳。

揀魔辨異錄係禪宗。深通教理者尚不易知.况居士乎。凡禪宗典章.概勿研究。以禪宗意在言外.若按文解義.則錯會佛法.以善因而招惡果。

釋氏稽古略.乃記事之書.而以禪宗為主。凡屬此種言句.皆當置之勿究可也。

吾常謂欲得佛法實益.須向恭敬中求。有一分恭敬.則滅一分罪業.增一分福慧。有十分恭敬.則滅十分罪業.增十分福慧。若全無恭敬.雖種遠因.其褻慢之罪.有不堪設想者。凡見一切信心人.皆須以此意告之。此係從初心至究竟之決定實義。若當作腐僧迂談.便為自暴自棄.豈特孤負印光.實為孤負自己也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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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法師文鈔 正編卷一
[11-020] 復高邵麟居士書四

字詞簡釋 (僅列部分字義、其他字義請另查詢字辭典、電腦自動產生、僅供參考)

【修持】 修行。
【自訟寡過】 自我檢視過失,省身克己,使過失日少。
【自訟】 自我檢視過失。自我責備。
【寡過】 省身克己,使過失日少。
【克己】 克制私欲,嚴格要求自己。
【克己復禮】 克制自己的私欲,使言行舉止合乎禮節。
【然】 ①對、正確。②如此。③但是、可是。雖。④然後。⑤形容詞或副詞詞尾。⑥用於句末,表肯定、斷定的語氣。⑦表示比擬的語助詞。⑧唯,表應答。⑨姓。
【然】 ①燒。燃的本字。②贊同。[動詞]
【儘】 ①都、全。②極盡。③聽任、隨意、不加限制。[注音ㄐㄧㄣˇ]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計校】 同「計較」。
【校】 [動詞]①較量、計較。②訂正、考訂。考核、考究。③考核、考究。④計算。⑤古代的刑具。枷械的統稱。[注音ㄐㄧㄠˋ]
【校】 [名詞]①施教求學的地方。②中級軍官的名稱,分上校、中校、少校三級。③姓。[注音ㄒㄧㄠˋ]
【四儀】 行住坐臥。
【四勿】 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。[出自《論語∙顏淵》]
【咸】 都、皆、全。[副詞][注音ㄒㄧㄢˊ]
【况】 同「況」。
【庶】 ①[副詞]相近、差不多。②[名詞]古代平民稱為「庶」。③[形容詞]眾多。④[形容詞]旁支的、旁系的。[注音ㄕㄨˋ]
【恐】 ①[副詞]大概、或者。表疑慮不定的語氣。②[動詞]害怕、畏懼。③[動詞]威脅、使害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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