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慧朗居士書
接手書.不勝感愧.光粥飯庸僧耳.何可與諸君論外典事。然既見託.只得略說所以.欲知此義及所主.先須知命為何物.力為何物.並列子意中將二子認作何物.然後再講所主.則便成有功于世道人心之言論。若俱不知.則此力命之說.皆非儒佛所許。
命者何.即前生所作之果報也。又依道義而行所得者.方謂之命.不依道義而行所得者.皆不名命。以此得之後.來生之苦.殆有不忍見聞者.如盜劫人錢財.暫似富裕.一旦官府知之.必至身首兩分.何可以暫時得樂.便謂之為命。力者何.即現生之作為之謂。然作為有二.一則專用機械變詐之才智.一則專用克己復禮之修持。
列子所說之命.混而不分.所說之力.多主于機械變詐。故致力被命屈.無以回答。以孔子困陳蔡.田恆有齊國為命.是尚可謂之知命哉。孔子不遇賢君.不能令天下治安.乃天下羣黎之業力所感.于孔子何干.顏淵之夭.義亦若此。田恆之有齊.乃篡奪而有.何可為命。現雖為齊君.一氣不來.即為阿鼻地獄之獄囚.謂此為命.是教人勿修道義而肆志劫奪也。吾固曰.列子不知命。不觀孟子之論命乎.必窮理盡性以至于命.方為真命.則不依道義而得.不依道義而失.皆非所謂命也。列子論力.多屬于機械變詐之才智.聖賢之所不言。
聖賢所言者.皆克己復禮之修持也。唯聖罔念作狂.唯狂克念作聖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.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。作善降之百祥.作不善降之百殃。木從繩則正.后從諫則聖。惠迪吉.從逆凶.惟影響。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.欲寡其過而未能。假我數年.五十以學易.可以無大過矣。人皆可以為堯舜。戒慎乎其所不睹.恐懼乎其所不聞.皆力也.此儒者之言也。
至于佛教.則以一切眾生.皆有佛性.皆當作佛.令其懺悔往業.改惡修善.必期于諸惡莫作.眾善奉行。以戒執身.不行非禮。以定攝心.不起妄念。以慧斷惑.明見本性。皆克己復禮修持之力.依是力而行.尚可以上成佛道.況其下焉者。故楞嚴經云.求妻得妻[求妻者、求賢慧貞靜之妻也、否則妻何得向菩薩求、].求子得子.求長壽得長壽.求三昧得三昧.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。大涅槃者.究竟佛果.皆由依教修持而得.其力之大.何可限量。
袁了凡遇孔先生.算其前後諸事.一一皆驗.遂謂命有一定。後蒙雲谷禪師開示.兢業修持.孔生所算.一毫不應。然了凡乃一賢者.使其妄作非為.則孔生所算.亦當不靈。
是知聖賢訓世.唯重修持.如來教人.亦復如是。故所說大小權實法門.無非令眾生斷除幻妄之惑業.徹證本具之佛性。故世有極愚極鈍者.修持久久.即可得大智慧.大辯才。
列子以一切皆歸于命.則是阻人希聖希賢之志.而獎人篡奪奸惡之心.俾下焉者.受此禍害于無窮.即上焉.者亦頹奮志時勉之氣.以致終身不入聖賢之域.作一碌碌庸人。此一篇文.完全于世無益.有何可研究之價值乎哉。
光少不努力.老無所知.偶因問及.任己意說.其是與非.任人所指。又光年近七旬.精神衰頹.兼以宂務繁多.直是不能支持。祈勿再以此種事來問.再來問.則原函寄回.決不答復.以免于人無益.于己有損也.祈慧詧是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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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正編上冊 第255頁
印光法師文鈔 正編卷一
[11-087] 復慧朗居士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