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馬契西居士書一
所言長齋念佛外之應守規律.即是敦行孝友.務盡倫常。諸惡莫作.眾善奉行。居心動念.不干邪僻.並及虛偽。與人做事.克盡厥職。遇有緣者勸令入道。其種種行相.不須具標.但勤看印光文鈔.及安士全書自知。須知為佛弟子.凡所作為.必須超過世俗所行.方能自己得真實益.令他相觀而善。若口說修行.心懷不善。於父母兄弟.以及一切世人上.未能盡其本分。如是之人.名為假善人。因地既偽.實益何得。聖賢之學.皆從格物致知.誠意正心而始。况欲了生脫死.超凡入聖者乎。格物致知.當看四書蕅益解重刻序.及袁了凡四訓序。昔白居易.問鳥窠禪師。如何是佛法的的大意。窠曰.諸惡莫作.眾善奉行。白曰.這兩句話.三歲孩童也會恁麼道。窠曰.三歲孩童雖道得.八十翁翁行不得。須知此語.乃一切學佛法人之總關切要語。諸惡眾善.皆須在心地上論。不專指行之於事而已。心地上了不起惡.全體是善。其念佛也.功德勝於常人百千萬倍矣。欲得心地唯善無惡.當於一切時處.主敬存誠.如面佛天.方可希企。心一放縱.諸不如法之念頭.隨之而起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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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正編上冊 第351頁
印光法師文鈔 正編卷二
[12-043] 復馬契西居士書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