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金善生居士書[民國二十年]
人之宿生.何業不造。幸得聞佛法.當認真修持.庶可以消除宿業.超度怨家。所有怨家.若難解結者.倘肯發菩提心.幷誠心超度.則無不即解結矣。汝之念佛氣悶.非體弱之故.乃業障所使.汝但懇切志誠念。如念不來.則心常憶想。能念.則仍須用口念.不能念.則但心轉心憶.久久此業即消。以後凡居心行事.必須向厚道一邊做.厚則載福.薄則無福可得。若再加之以刻、險、奸、巧.則便如山峯峻峙.任何雨澤皆不受.任何草木皆不生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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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續編上冊 第132頁
印光法師文鈔 續編卷上
[21-061] 復金善生居士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