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倫盡分 閑邪存誠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
真為生死 發菩提心 以深信願 持佛名號
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 卷一 (三編上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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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穆宗浄居士書五

復穆宗浄居士書五

三十餘法名.另紙書之。麗澤蓮社章程.甚好。光目同生盲.藉手眼二鏡.勉強能見.故字多不如法。從此以後.祈永勿來信.來決不復。有欲皈依者.令皈依當地僧.或皈依德森法師。若不見諒.即是欲令光永不見天日於朝不保夕之暫時.想諸位必不至如此之不諒人情也。[民廿八年十一月十二]光目乃光之宿業所致.不得於蓮社中為光祈禱。及效法無知俗人祝壽.以敗佛門。光一生聞見僧祝壽代為發羞。汝等自己修持.不得拉光名於此無道理之俗派中.令有知見者譏誚.切切。


👉 三編上冊 第161頁
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一
[31-116] 復穆宗浄居士書五

字詞簡釋 (僅列部分字義、其他字義請另查詢字辭典、電腦自動產生、僅供參考)

【浄】 「淨」的異體字。
【章程】 ①辦法。[注音ㄓㄤ ˙ㄔㄥ]②機關或團體條列的辦事規則。[注音ㄓㄤ ㄔㄥˊ]
【生盲】 指生而即盲。謂天生眼瞎。
【祈】 請、求。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修持】 修行。
【誚】 ①[動詞]責備、責怪。②[副詞]全然、簡直。[注音ㄑㄧㄠˋ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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