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方耀廷居士書四
手書閱悉。呂德法居士為沈淡巖居士所作往生記.頗好。唯前之四行.不合本人身分.故勾之。而後作一跋.云蓋世極功.當不起一個矜字.彌天大罪.當不得一個悔字。淡巖能知先人所操之業不善.親在勸其改業.親沒竭誠懺悔.深合孝子諭親於道之義.與如來慈心不殺.修十善業之教。具此功德.便可往生。況又篤信浄業.竭誠念誦乎哉。呂記前半議論.失其身分。竟成淡巖先作屠人.後始懺悔修持.故不令用。祈與德法說之。[民廿四年十月十九]
☑ 👉 三編上冊 第331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二 [32-073] 復方耀廷居士書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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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浄】 「淨」的異體字。
【修持】 修行。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祈】 請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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