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倫盡分 閑邪存誠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
真為生死 發菩提心 以深信願 持佛名號
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 卷二 (三編上冊)
上一頁 回主頁 回目錄 下一頁

復方聖照居士書二

復方聖照居士書二

老人當以念佛為正行。寫經要志誠恭敬.一筆不茍。又須過細校對.不令有錯。若或有錯.當另寫。不可剜補.以免久則糨性退而落脫也。寫一句.校一句。寫一行.校一行。一葉寫完.通葉再詳校二三次.方可無錯。若錯不願寫全葉.則將錯字點一筆。即寫正字於其旁。千萬不可剜補。汝之字.不甚好.不必又寫華嚴。以字不甚好.後來人不甚注重.還是一心念佛好。若念佛有妄想.當用心聽。字字句句.都要聽得明白。無論大聲小聲.心中默念.都要聽得清楚。久而久之.心自歸一。楞嚴經大勢至圓通章云.都攝六根.浄念相繼.得三摩地.斯為第一。即是攝耳諦聽之法。當依此而念.不至仍舊妄想紛飛耳。[正月廿九]


👉 三編上冊 第480頁
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二
[32-198] 復方聖照居士書二

字詞簡釋 (僅列部分字義、其他字義請另查詢字辭典、電腦自動產生、僅供參考)

【校】 [動詞]①較量、計較。②訂正、考訂。考核、考究。③考核、考究。④計算。⑤古代的刑具。枷械的統稱。[注音ㄐㄧㄠˋ]
【校】 [名詞]①施教求學的地方。②中級軍官的名稱,分上校、中校、少校三級。③姓。[注音ㄒㄧㄠˋ]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剜】 用刀挖取。[注音ㄨㄢ]
【浄】 「淨」的異體字。

上一頁 回主頁 回目錄 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