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駱季和居士書一
接手書.不勝感愧。光幼失問學.老無所知。人皆以訛傳訛.妄謂光為知識。迫不得已.只好以土語湊集塞責。不億閣下亦以萬人傳實者為實.而不察其實為一人傳虛也。心經序.不加罪.已為分外.況復過譽.愧何有極。貴刊改作月刊.甚為有益。至謂光之蕪稿.何堪佔此好地步。而況冗務多端.代勞無人。縱有一二差堪入目者.亦無暇鈔寄也。至謂出家專修之說.光絕不以為然。以閣下才智足以宏法.率其家人同修浄業.是為兩得其益。若一出家.家人困苦.必起謗法之心。是未能自利.先害家人.忍為之乎。佛法無一人不堪修.亦無一人不能修。但能念念知不修浄業生西方.則長劫輪迴.莫之能出。以茲自愍愍他.自傷傷他.大聲疾呼。俾近而家人.遠而世人.同修此道。其利益.校之唯求自了者.何止天地懸隔也。當今之世.壞亂至極。欲挽世道人心.尤須以因果報應之事理.為第一著。知因果報應.自可勉為良善。倘唯說玄妙.不注重於因果.或致成口口說空.步步行有之派。其益亦不過作未來之種子耳。若注重因果.則便存改過遷善之心。此現在宏法之所宜急講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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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三編下冊 第565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三
[33-012] 復駱季和居士書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