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李圓浄居士書三
光常謂家庭教育.為治安之本。因果報應.為制心之法。家庭母教為要。果有賢母.又於兒女幼時常為講談因果。其兒女長大.決定不至作傷天損德等事。惜在家出家之倡導者皆不致意於此.可歎也。昨信已封.郵差來又接手書.因勉作題詞四十韻。但以向不作詩.諸多牽強.祈為改正。臨終舟楫要語.傳之已久.多有錯訛。而且其中有意義不圓之處.遂僭為補足。後之論偈.光曾見者皆有.不知何意刪去.致語成無根。但原文亦未將本論之名標出.為一憾事。祈為裁度。又此偈恐是宗瑜伽論而作。臨終舟楫.只低一字。要語二字.似宜去之。仍用同樣字.以過小則老人看時.多有吃力。當於題上加附録二字.則正附清楚矣。現因戰事.紙不能來。安士書.文鈔.皆一時不能即印。祈緩編.勿著急。則人既省力.事且從容。光所排書.皆打四付紙板。此書排成.亦宜多打紙板.庶可一勞永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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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三編下冊 第631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三
[33-055] 復李圓浄居士書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