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袁德常居士書三
楊蔭鴻發心護國挽劫.只教人戒殺喫素.不提念佛菩薩一句.可知於佛法.尚未具足正信。倘真知佛力法力不可思議.當此大劫臨頭.欲唯以戒殺喫素之願消之.其所見如察秋毫之末.而不見泰山也[決無此理]。
通告社員書菩薩示現四字.萬萬不可用。用之則罪過無量。且令具眼者.謂印光與汝均屬狂妄之徒。敢以博地凡夫.妄稱菩薩.此尚無引人造罪之咎.亦可與爾我消其罪業。無知之人見之.則引以為例.而一切僧俗.通以菩薩示現為稱。此種大罪過.由爾我而始.則其流弊何所底止。宜以墨塗此四字.旁書洞鑑時機。庶於事於理.於自於他.均無妨礙矣。祈慧察。
以後凡有提及光之文字.只直叙其事.不得妄戴高帽子。在汝意以為榮.不知既不是自己之帽子.妄為戴上。人便指為假冒.為瞎充.其辱大矣。
民九年常州莊蘊寬到普陀法雨寺.作一首詩.光往彼房與光。光視之.笑笑.放在他桌子上.不拿去。何以故.以帽子太高.萬不敢戴故。然世之好名者.尚求人為己做高帽子。光與彼心相不同.彼以為榮.光以為辱。祈以此語備告同門.至囑至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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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三編下冊 第737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三
[33-144] 復袁德常居士書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