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李德明居士書五
德明鑑.令慈年老.當為眷屬說臨終助念之利益.及未終前即為揩身換衣哭泣之禍害.令彼等練習熟悉.利害明了.若到臨終.便可決定往生西方。若不令練習.及不說利害.則十有九個被眷屬之孝心所破壞.俾仍在六道輪迴中.受生受死矣。詳看飭終津梁自知。七人法名為開去.每人各寄五經十要等三包書.以資修持.前所來之後生.于閏月初旬.有天台山國清寺僧來.令其帶去.或住持收.或別人收.均可.以國清寺住持.亦是蘇州靈鷲寺住持.素所知其為人.故令帶去.祈勿念。
歧路指歸.不久當寄來.又有浄土五經.亦不久寄來.物猶如此.大約六七月可寄來.莒縣之書.仍歸彼處.祈
慧察
印光謹復 四月初三
歧路指歸.打五付紙板.一送上海道德書局.一送北平刻經院.物猶如此亦然.現已令排.改作三號字.俾老人易看耳.亦擬印三萬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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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三編下冊 第1149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四
[34-186] [增録]復李德明居士書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