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倫盡分 閑邪存誠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
真為生死 發菩提心 以深信願 持佛名號
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 卷二 (三編上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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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倪文卿居士書

復倪文卿居士書

閱與妙真師書.不能喫飯.麥飯饅頭能喫.不足為病.又何須求中西醫醫治乎。所云日誦地藏經一卷.今又欲默讀法華經一卷。若精神足則可。否則專以佛號代經.則省心力多矣。汝家眷屬.尚欲汝開葷.可謂癡之其極者。尚須以臨終助念之利益.及預先揩身換衣哭泣之禍害.為認真訓示。否則或致行羅剎女之愛之孝.則彼與汝同受實禍矣。此事須常說令聽熟。現在就要令兒女媳孫於朝暮陪念。念熟.則臨終之助.方有可靠。否則王少湖朱石僧之話.恐被一念孝心所破壞。不做到推之下井.又加以大石羣相打擊.決不甘心。世之孝子賢孫不知佛法者.一千人絕無一個不是如是之孝。此與羅剎女謂所喫之人曰.我愛汝.故喫汝.了無二致。羅剎女因愛而喫.是為真愛。無知眷屬因孝故令開葷.因孝故預先揩身換衣哭泣.使亡者正念全失.念佛之功盡棄。本可以了生死超凡入聖.必使其聖境現而復滅.又復入於地獄餓鬼畜生之三惡道.方肯歇手。此無知眷屬之大孝特孝也。陳飛青將死.其子有信來.光為說臨終助念之益.瞎張羅之禍。幸其子依我所說而行.故頗好。三日前接光信.人已神識不清.話每錯亂。光信內加點大悲香灰.隨即沖服.神識即清。即為助念.伊尚掐珠.念至斷氣後許久.手尚作掐珠動。光亦與其子說.世之孝親者.多半都是羅剎女之愛。汝若肯依我的話.方為真孝。光之話激烈.故二子頗為感動。今又欲汝之兒女媳孫.與飛青之二子同.故為略述如上。汝之病.不算大病。香灰水服之.或可好。即不好.何必定要喫飯。麥粥比米粥養人力道大.饅頭乃北人日日當飯喫的.又何足介意。至於發願求病好.或可如願。即不如願。亦不可發癡固求。或恐反致有損無益。都攝六根.浄念相繼而念。世間事一一通身放下。眷屬再能與陳飛青之子同.則可決定往生矣。若或有生人天之念.則西方便無分矣。以生死心熟極.一絲毫力.可敵了生死心千鈞。書此.祈慧察。[民廿七十月十四日]


👉 三編上冊 第378頁
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二
[32-120] 復倪文卿居士書

字詞簡釋 (僅列部分字義、其他字義請另查詢字辭典、電腦自動產生、僅供參考)

【喫】 同「吃」。[注音ㄔ]
【葷】 指蔥韮薤蒜之物。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恐】 ①[副詞]大概、或者。表疑慮不定的語氣。②[動詞]害怕、畏懼。③[動詞]威脅、使害怕。
【浄】 「淨」的異體字。
【祈】 請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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