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劉德護居士書[民國二十年]
令正.既知求僧念佛延生.又當自己常念佛.以求往生。若止靠人求延生.不知求阿彌陀佛.於自己壽終時.接引往生.則是見小而失大。倘肯志誠念佛.求生西方.生前歿後.均有不可思議之利益。昨一女弟子來.為一姓汪女弟子帶些食物。言.汪氏前兩月.一日初黑.忽來二十餘強盜.各持手槍來搶。其屋樓上下住七家.彼在樓中間。因將電燈息卻.其夫妻跪佛前求。而佛前之燈.若有一人吹滅。強盜打門不開.遂不打。餘六家通搶了.唯彼未失一物。可知念佛之人.平常尚能逢凶化吉。况臨命終時.往生西方之利益。比此大得不可說其形相倍數乎.當勸彼常念為幸。
☑ 👉 續編上冊 第71頁
印光法師文鈔 續編卷上 [21-029] 復劉德護居士書
字詞簡釋 (僅列部分字義、其他字義請另查詢字辭典、電腦自動產生、僅供參考)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况】 同「況」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