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周余志蓮女居士法語[民二十年]
汝已七十多歲.不久就要死了。現在就要把一切事.通安頓好。心裡頭除過念佛外.別無一件事挂牽.則臨終時.方可無罣無礙。若現在還是樣樣放不下.看不開.則臨命終時.所有貪戀衣服、首飾、房屋、子孫、之心.通通現前.如何能夠往生西方。既不能生西方.則汝一生守節念佛.及所作種種有益之事.完全成了福報了。汝現在尚無智慧.雖常精勤念佛.心中尚不決定求生西方。到了來生享福的時候.決定被福所迷.便要造諸惡業。既造惡業.必定就要墮於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中受苦了。此種大苦.皆是現世念佛.不知決定求生西方之所感召的。光憐憫汝.恐汝後來或成此種景况.故預為汝設法。汝若肯依我所說.就不會因福得禍。現在雖很強健.就要做就要死了想。凡現在要穿的衣服.留到穿。凡綢緞皮襖等貴重衣服.均分與孫媳等。首飾、臂釧、耳墜、及金、銀、翡翠等.通通救濟災民.以此功德.回向往生。若心中見識小.捨不得振災.亦須分與女兒、孫媳、孫女等。自己身邊.決不可留此種令人起貪戀的東西。所有存款.為防養老者.亦須交與孫子。即田地契誌等.亦須交代的乾乾淨淨。汝心裡除念佛外.不使有一點別的念頭。連汝這箇身子.也不預計死後作只麼樣安頓。連孫子重孫等.都要當做素不相識之人.不管他們長長短短。祇管念我的佛.一心盼著佛來接引我往生西方。汝能照我所說的做.一切事通通放下.到了臨命終時.自然感佛親垂接引.往生西方。若是仍舊貪戀一切好東西.及銀錢、地畝、房屋、首飾、衣服.及女兒、孫、曾、等.則萬萬也不會生西方了。西方既不生.則下世決有癡福可享。因享福而造業.定規一氣不來.墮落三途。由惡業障蔽故.心識不明.縱有活佛來救汝.也救不得了.豈不可憐可憫乎哉。願汝信我所說。則實為莫大之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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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續編下冊 第707頁
印光法師文鈔 續編卷下
[22-148] 示周余志蓮女居士法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