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示五則 陳景藩筆記
示修行方法(一)凡修持宜專不宜雜。念佛一法.超過一切。或薦亡.或祈親壽.并一切所求.皆可如願。但以求生西方為主。萬不可求來生福報。若求來生.便無往生之利益矣。宜熟閱文鈔.其所以然之事理自知。至於今人之病.及對症之藥.文鈔中亦俱說之。總以提倡因果報應.為挽回世道人心之據。
示修行方法(二)修行用功.固宜專精。然凡夫妄想紛飛.若不加經咒之助.或致悠忽懈怠。倘能如喪考妣.如救頭然之痛切。則於一行三昧.實為最善。若以悠忽當之.久或懈惰放廢.固不如兼持經咒為有把握。汝祈我決.我與汝說其所以.汝可自決。總之生死心切.誠敬肫摯.則專兼均可。否則專落悠忽.兼落紛繁。良以根本不真切.故致一切皆難得利益矣。
示法海梯航不契機 著書立言.大非細事。祈且一心念佛。待其業消智朗後.欲使初機得益.再為屬筆.庶少機教不合之弊。汝之此書.究於現在人之病根.及其治法.未曾指明。雖泛示佛理.亦能令人生信。而初機之人.於此各別名詞.多不明瞭。必致互相徵詰.無事生事。而於念佛一事.反為不關緊要。此光之不贊成汝書之本意也。既不贊成.又何得略改而略批。以期汝知其所以.不致猶夢夢不已也。
示不必注意詩文 汝法海梯航不次第.詩文亦不真次第.但審慎讀有益身心之書.及認真念佛.不必注意於詩文。若於書得其所以.於念佛得其利益。自然詩文超格。否則亦只強配硬排.究於心法.有何關涉。
示辦同善會 凡作公益事.不得沾染分毫。否則不但欺人.且成欺心欺佛。改惡遷善.須從起心動念處論。何況公然實行其欺人之事乎。今之瞎搗亂者.皆不知因果.不知罪福報應之極愚癡人也。使彼有真心智慧.即以殺身之威脅之.令其如此而行.亦必不為也。望注意是幸。
☑
👉 三編下冊 第855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四
[34-029] 開示五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