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卓智立居士問
問.浄土法門.既能三根普被.利鈍全收.我佛當日.何以不專談浄土.俾萬法歸一.一路同歸.竟爾兼談各宗.反啟後人多歧之惑.且失浄土之實益乎[師於問辭中何以不專談浄土句旁、批云胡說巴道、]。
答.養人不止一穀.治病不止一藥。由有各法門.方顯此法門之妙。若止浄土一法.何以能引彼一切機宜.同入佛法乎。
問.世俗專認念佛為送死.念觀音為保生.以故修浄土未精者.及年未老者.臨終多因戀世.念觀音。助念者.往往徇其意.或從其家屬之意.因亦助念觀音.不念佛。果病愈.固無憾.否則既礙靈感之名稱.又誤生西之機緣。未知若遇此根性.如何辦法.始圓通。是否先念觀音以保生.及其既死.轉念佛號以送死乎。或始終專念觀音.亦可令彼壽未盡即愈.壽已盡即生西乎。
答.人有大病.即當作往生想.一心念佛。若壽未盡.由念佛故.即可速愈[阿彌陀、即無量壽、即是消災延壽、]。至於為人助念.何可為念觀音.又為祈壽乎。念佛.壽未盡亦能延生。念觀音.則無求往生之心念。若壽已盡.則誤事。非念佛定死.念觀音定不能往生。然癡人以無求往生之心念之.故亦只成誤事之一種業感也。無量光.即消災。無量壽.即延壽。念阿彌陀佛.極功尚能成佛.豈不能延壽而令速死乎[師於答辭中、癡人二字旁、抹三筆以警、後死者、切勿自誤也、]。
問.近有勸戒殺者.因殺難戒.遂教以麻醉殺.冀免物類慘痛死.如求減斬罪為絞罪.是法亦可謂方便法否。
答.但能減苦.也好。
問.太乙神鍼.鍼後須飲酒.持酒戒者.自宜勿用。但可以教人用酒否.並可用酒製藥否。
答.此亦非崖板法。有病.念佛念觀音.也會好。況不用酒.就定規不好乎。
問.糜穀為酒.變救饑之食品.為奢侈之飲料.實屬暴殄天物之甚者。世界果能全戒酒.不知又多多少救饑糧.則飲酒不止亂性已也。果能全家全戒酒時.家藏之酒器.是否悉毀之。
答.此亦不可死執。舉世無用.則可。有用.則不妨與人。
問.長素者.戒及酒與五辛.其宗旨不止戒殺一端也。未稔長素者.可代買五辛及酒與糟否.並可食酒製糟製之素藥.及酒糟所烹調之素食品否。
答.代買亦宜戒。酒製藥.不亂性無礙.素食酒氣太勝.則不宜食。輕則無礙.以不能醉亂故。
問.用活物以作藥.為其念佛以度脫.此舉似有流弊.以彼等若殺及胎生卵生之動物為藥品.亦以念佛解冤為口實.頗覺難解說。立願凡遇此等方.置之度外.不必流傳.未知可否[師於可字旁加一圈、示許可、]。
答.然亦不能死執。吾人只守己之誠而已。
問.醫者如遇惡人.以及屠子漁翁獵人等抱病求診治.教其改惡戒殺.彼不從.病愈仍作孽.是否任之.勿與醫。
答.此亦無理之談。如汝所說.則於物有損之物.皆當勿救為是。醫者果以誠感.彼或能改業。佛尚令屠人受別種戒.可知佛之隨機化導之法。
問.家藏外道書.或邪正混亂書.以及耶教書.三官經.竈君經.血盆經.並教人特殺之醫書等.是否悉焚之。又朱註四書.有謗佛處.是否必須塗抹.或標改之.韓歐闢佛文.是否隨所見扯出悉焚之[師於竈君血盆二經、加旁抹、]。
答.朱註之訛.宜批之頂格。凡世間書.多有此種毛病。若大醇小疵.則於頂格批之。大疵訛說者.則不可存留。
問.有字有佛像之衣服等.可作殮具否[師旁批云不可、].經典可焚化以送亡人否[師旁批云不可妄焚、]。
答.如焚當另備化器。不可以經灰歸錫箔灰賣。宜另包.用浄布作袋.內加浄沙.有人過海.投之深處。否則勿焚。不加沙.恐不沈.仍漂岸邊。
問.神能誅惡於既然之後.何不誅之於未然之前。如白起坑降卒許多萬之後.始受誅於冥府.何不於其將坑未坑時即誅之.俾其不得坑人乎。或是該降卒夙欠命債.固當坑.坑後舊怨甫平.新怨又結.始得冥誅以洩怨乎。或是作惡如服毒.必待既服入腹.始得中毒以自斃乎。
答.未行事而即誅.乃千百萬中之一耳。已行其事而方誅.乃天理人情常法耳。
問.謂神能護法.則何至被某帝滅卻許多寺乎.謂神不護法.則時有顯應降魔之事跡。豈護與不護.悉由衆生同分業力之淺深而行止乎。
答.此事不可死執。蓋法運通塞.亦如寒暑之互相資成其歲序耳。
問.歷代祖師.如蓮宗諸祖等.身後須經何人評定.始得舉世崇奉以為祖。
答.有大德.人自肯尊。豈崖板要人評定乎。
問.地理學說甚繁.精通此術靡易.地理不精.擇地猶之未擇.精擇其地.而不精擇其心.終至變吉為凶.雖得仍同未得.所謂若無心田.亦無福地也。世俗但講地理.不講天理.只慮風水有傷.不慮報應不爽.事有拂意.便咎地理之不精.慮彼礙此.無事生事.往往釀成惡劇.忘本逐末.比比皆是.較之不講天理.並不講地理者.為弊更甚。奉佛之人.為防微杜漸.力矯俗弊計.如遇造墳建屋.是否隨緣相宜位置。但依佛理.存天理.不依俗理講地理。
答.雖不力講.亦不宜完全不令地師一看。所謂先盡人事也。若長年養瞎眼之地師.皆是不依天理.不明地理之狂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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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三編下冊 第913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四
[34-055] 答卓智立居士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