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齊用修居士書[民國二十年]
佛光社文.意似可取.文頗蕪樸。易師與汝.均以為好.殆以人情之愛.幷其文之不好亦為好耶。至謂皈依之說.切恐汝後來有悔.故不敢應允.今既又說.只好將錯就錯.迨其深知其錯.不妨以為路人。或又令反從而師之.亦無不可。今為汝取法名為慧懋.謂以智慧.自勉勉人.必期於敦倫盡分.閑邪存誠.諸惡莫作.眾善奉行.生信發願.持佛名號.求生西方。果能如此實行.則可不孤佛化.不負己靈.為一鄉之嚮導.作後學之南鍼.則何幸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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👉 續編上冊 第103頁
印光法師文鈔 續編卷上
[21-046] 復齊用修居士書